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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8-5 16:36:55 来源:东方网 选稿:项颖知
东方网8月5日消息: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今天发布《市政府关于刘海生同志免职的通知》,全文如下:
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海生同志免职的通知
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:
市人民政府决定:
免去刘海生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人民政府
2015年7月27日
刘海生简历
刘海生,男,1956年6月生,汉族,江苏涟水人,中共党员,1975年12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,工商管理硕士,高级工程师。
历任徐汇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局长、党组书记、区建委副主任,奉贤区副区长,市规划局副局长,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,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、党组书记。等职。(据市委组织部专供东方网资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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